首頁 > 報廢機車回收
-
機車車齡滿七年以上,機車報廢回收環保署獎勵金300元
炬田環保額外補助
50c.c另行補助300元
125c.c另行補助500元
※電動機車無償回收※ - (免費代辦環保署獎勵金)
舊車新命,保護環境無價,邁向永續未來的綠色循環
-服務區域-
臺北市(部分山區除外)
新北市(偏遠地區及部分山區除外)
桃園市(新屋、復興、觀音、楊梅及部分山區除外)
以下區域無償回收
新北市(淡水、過汐止車站)
桃園市(大園、蘆竹、龍潭、大溪、平鎮)
申辦廢車獎勵金需要準備哪些資料?
-
『個人車』:
車主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《正反面請分開》+報廢或繳銷異動證明 -
『公司車』:
營利事業登記証《法人登記書》- 車輛登記為公民營事業機構、政府機關、法人機構者+報廢或繳銷異動證明。(如公司歇業需附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歇業證明影本,且需蓋公司大小章)
機車報廢回收須知
-
確認車輛是否已報廢:
報廢回收前車主需確認車輛是否已經報廢。若車輛未報廢,需先向相關單位辦理報廢手續。 -
準備相關證明文件:
車主在回收時需提供相關的車輛證明文件,如行照、保險單、身份證等。若有特殊情況需要代辦,則需提供相應的授權文件。 -
清空車內物品:
車主需在回收前將車內的個人物品清空,避免遺失和損壞。 -
準備好車鑰匙:
車主需在回收時提供車鑰匙,以便回收人員進行檢查和拆解。